关于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与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10日 10:51

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工作办法(2023版)》(附件1)的相关要求,师范类专业认证通过专业须提交整改工作方案和持续改进年度报备材料,现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范围

1.需提交《整改工作方案》的专业:认证结论公布后1年内的专业,共4个:化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

2.需提交年度报备材料的专业: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共12个: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心理学、英语、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地理科学、化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

3.需提交中期审核材料的专业:认证结论公布后3年内的专业,共2个:小学教育、心理学

二、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整改工作方案》

相关专业须对照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印发的《认证报告》中,针对“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编制《整改工作方案》。具体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

(二)年度报备材料

各专业应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附件3)完成持续改进年度报备工作。具体包括:

1)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制度文件,主要包括:培养方案、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产出评价制度文件等。

2)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制度文件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考核材料、课程本年度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等。

3)年度报备资料清单目录

(三)中期审核材料

相关专业应重点针对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印发的《认证报告》中提出的“主线”“底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本专业《整改工作方案》,对本专业近三年持续改进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形成《持续改进证据清单》(附件4)。

《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应如实证明本专业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教学体系整改情况和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完善及运行情况,并根据《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分类形成“产出主线改进证据”“评价底线改进证据”和“其它主要问题改进证据”三个支撑材料包。

三、工作程序

1.专业自评:各专业须对认证持续改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和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年度报备材料和《持续改进证据清单》及支撑材料,完成后提交学院先行审核。

2.学院初审:学院组织专家组对专业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初审,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指导和督促专业进行进一步整改。将修改后的各类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3.学校审核: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审阅各专业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审阅《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改进证据清单》,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指导专业进行修改和完善。

4.系统提交:各专业按文件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

四、时间安排

2026年1月15日前:

1)相关学院需报送《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2)各专业将持续改进年度报备材料存放于网盘,并报送“网站或网盘链接”及提取码。

2026年2月10日前:

各专业须按要求将各项材料转为PDF格式后上传“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https://eqem.eqea.edu.cn/)。

五、其他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和专业应积极与教师教育类必修课和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单位沟通,完成课程材料的报备工作。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必修课课程材料主要包括:

1)课程教学大纲(2024版)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2025年春、秋学期)

3)课程期末考核和过程性考核的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单;期末考核和过程性考核的原始材料(优秀、良好、其他各1份)。

教师教育类必修课和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单位要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年度报备和中期审核要求,认真准备各类课程材料,转为PDF格式后将电子版发给各相关学院教务办具体负责人。

2.师范类专业年度报备和中期审核是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也是师范类专业申请第三级认证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年度报备材料和中期审核材料进行审核。请相关学院和专业高度重视认证持续改进工作,按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备及提交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全老师 电话:2436418

各类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pgzx@ybu.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

2.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3.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

4.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证据清单

 


                                           教师教学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