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1)学期在校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09日 09:17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安排,依据《延边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在校本科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下简称“评教”)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

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评教课程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本科课程,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验教学课程。

暂不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不包括重修课程、辅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预科课程。

三、评教起止时间

2024年12月6-2025年1月6日

四、评教方式

在校本科生登录“本专科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219.217.18.30/jsxsd/),依次点击“个人中心”-“学生评价”-“进入评价”-每门课程的“评价”。

完成评价后,点击“提交”即可。

五、评教结果反馈

1.任课教师可登录“本专科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 点击“评价结果查询”,查看学生评教结果及意见建议。

2.评教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评教结果,于下学期开始前,反馈至各学院。

六、相关事宜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全体本科生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及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要引导教师正确对待学生评教结果。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定期发布学生评教情况。学院可根据评教动态信息,敦促学生按时完成该项任务。

 3.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全老师;联系电话:243-6418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9日